基本工資調漲,但攸關外勞勞動契約的健保費數額,由於相關作業程序還在作業中,因此衛生署中央健保局自即日起,針對現以18,780元投保的第一類被保險人,將逕調投保薪資至19,200元,待新的「全民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」公告修正後,現行適用基本工資的勞工,再依19,047的月投保薪資投保。新的分級表草案預計4月17日預告,經行政院核定後生效。
今年元月二代健保實施,費率由5.17%調降至4.91%,同時取消差額補助費。月投保金額為19,200的情況下,勞工自付額為283元,雇主負擔962元;月投保金額為19,047元時,勞工自付額為281元,雇主負擔954元。
考量各項經濟、就業數據達到設定的目標,行政院日前宣布自4月1日起,基本工資月薪調整至新台幣19,047元,所有以基本工資計薪的本、外勞均適用;但因宣布後即日就生效,相關勞、健保數額都未公布,也造成仲介業者辦理外勞契約驗證的作業時的困擾,對此各外辦處受理申請時,已陸續採取不同的應變方式。
健保局表示,依規定勞工實際薪資不得低於月投保金額,因此自即日起投保單位申報第一類被保險人 (公務人員、公職人員、志願役軍人、私立學校教職員、公、民營事業、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等) ,如申報投保金額為19,047元者,健保局將逕行核定19,200元。現已以18,780元投保之第1類被保險人,逕予更正投保金額為19,200元。
事業單位每月應繳保費,由健保局按月寄發,健保局5月份寄發4月份保費通知時,將列印「保險對象承保及減免身分異動清冊」供事業單位核對。
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目前並沒有19,047的月投保金額,因此在修正實施前的「空窗期」,以基本工資計薪的外勞只能以較高的19,200元辦理投保,換言之,在新的分級表實施之前,勞工須比實際應繳多付2元,雇主則多付8元。健保局說明,由於適用規定不同,因此雇主或外勞都無法據此要求退差額。健保相關問題,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-030-598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