恭喜利天人力111年度評鑑成績榮獲A級!!!服務品質深受勞動部肯定!!!
2011/10/24
勞工未離職雇主提前退保,除賠償事故費用外,另處4倍罰鍰!
        為釐清勞工仍在職,雇主卻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提前予以退保的保險效力,勞委會修正勞保條例施行細則規定,未來企業將勞工勞保退保,其保險效力於雇主將退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當日24時停止,若勞工發生職災事故,原先勞保局賠償金額就由雇主自行支付,同時雇主還會被罰未繳納保費的4倍罰鍰;該規定將於11月實施。

       
勞委會勞保處長石發基強調,勞保加、退保採申報主義為原則,依現行勞保條例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,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、入會、到訓、離職、退會、結訓之當日,列表通知保險人;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或停止,均自應為通知之當日起算。

       
石發基指出,勞工如果仍在職,企業卻提前將勞工辦理退保者,則其保險效力還是必須回歸到申報主義,即雇主為勞工辦理退保當日的24時停止。其中勞工所受損失,則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規定,由雇主負責賠償。

        他舉例說明,若是勞工欲在10月21日離職,企業在10月8日就先將其勞保資格辦理退保,勞工如在10月20日發生職災不慎死亡,依勞保規定家屬可領到40個月一次金給付、5個月喪葬津貼,如一個月以4萬元計算,雇主就需賠償180萬元,另再加上未繳納保費的罰鍰。
 
ISO證書 評鑑成績 法律顧問
 
利佳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LI JIA MANPOWER AGENCY CO.,LTD
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372號3樓    電話:04-2238-1883    傳真:04-2238-182
利佳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彰化分公司 LI JIA MANPOWER AGENCY CO., LTD CHANGHUA BRANCH
彰化縣彰化市旭光路19號1樓    電話:04-7223348    傳真:04-7223349
利天人力資訊有限公司
地址:241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85-1號5樓    電話:02-2999-3000    傳真:02-2999-9193
統一編號 80258868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號1269